根据《2023年度济南市章丘区所属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现将我区2023年度所属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拟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现场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 间:7月30日(周日)--7月31日(周一)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地 点:济南市章丘区政务服务大厅一楼西厅南侧招聘洽谈区(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789号)
拟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并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提供材料
拟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选,需按招聘岗位要求,现场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个人身份证;
2.经本人签字确认的《2023年度济南市章丘区所属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在验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
4.应聘中共党员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由个人提交纸质申请书,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前提供);
6.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出具工作经历证明、签订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要一致);
7.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8.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提交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
9.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三、放弃及递补
(一)在规定时间内面试人选未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初审与资格复审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因个人原因不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请提前书面告知招聘主管部门。对于放弃、复审结果不合格等造成的面试人选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
递补截止时间为面试开始前第三天17时,截止时间后面试人选放弃的,该招聘岗位不再递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截止时间为面试开始前第一天的17时,到截止时间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如需递补,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与报考人员联系,因本人原因未收到递补通知等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视作放弃资格,责任自负。有关考生在此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咨询电话:0531-83212220
附件1:2021、2022年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范本).docx
济南市章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5日
http://www.jnzq.gov.cn/art/2023/7/25/art_21750_48292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