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安排,现将先面试后笔试岗位面试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通知书领取
领取时间:2013年7月3日上午9:00—下午15:00
领取地点:济南市歌舞剧院一楼排练厅(经五路223号)
请考生本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凭个人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者,视为弃权。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13年7月6日—7日。
各招聘单位及岗位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形式
面试主要测评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
1、国画创作、油画创作、国画创作辅导岗位面试分现场绘画创作和现场回答问题两部分,现场绘画创作时间4小时,现场回答问题时间15分钟。
2、声乐表演辅导、器乐表演辅导、舞蹈编导岗位采取现场表演和专业测试的方法。内容包括现场表演(演唱、演奏)及相关专业知识测试。面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
四、注意事项
1、面试人员按规定的面试时间,于面试前1小时凭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到达面试地点,验证后进入指定的面试候考室。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个别岗位面试现场实际应试人员低于1:2比例,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则应试人员面试成绩须高于60分,方可列为笔试人选。
2、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国画创作、油画创作、国画创作辅导岗位现场绘画创作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60%,现场回答问题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40%。
3、考生面试结束后要立即离场到成绩等候室等候,不得随意出入。待本场或本岗位面试结束,由主考官现场宣布面试成绩,考生签名确认后统一离开考点。
4、面试结束后当场进行资格审查,面试时请携带相关审核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有户籍要求的提供)、《济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派遣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核前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应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取得笔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笔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笔试人选空缺,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资格审查的笔试人员请于7月8日登录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jnhrss.gov.cn)、济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www.jnwgxj.gov.cn)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面试监督
成立面试监督小组,负责对整个面试工作进行监督。同时邀请社会监督员在面试考场内进行现场监督。
面试监督电话:66608733
济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3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