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2年淄博市网上信访工作办公室等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公告规定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的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2年10月20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地点: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317会议室。
三、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一)《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复印件),《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复印件),本人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二)报考有学位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本人与报名时所在单位已解约、现无工作单位或属临时用工的,需提供失业证或本人档案代理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失业证或无业证明的开具时间应在报名时间之后);
(五)报考淄博市网上信访工作办公室所属岗位的,需提供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生源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属区县、镇(街道)信访干部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满2年的证明;属协警员的,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工作满3年的证明;
(六)报考淄博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所属岗位的,需提供就业推荐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其他事宜
(一)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提供材料不真实的或未按照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的,经市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二)拟放弃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提供书面放弃资格审查材料(内容包括报考部门、报考职位、身份证复印件、放弃原因、本人签名、联系电话、日期等内容),当面提交到市人社局事业科(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327办公室)或手写后传真到市人社局办公室并注明转事业科(传真电话0533-2868756)。
附件:2012年淄博市网上信访工作办公室等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