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2年威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的有关规定,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l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下列录用计划因有效缴费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予以取消,特此公告。
序号
报考部门职位
职位
招考计划
缴费人数
1
威海市公安局
1人,专业技术职位E
1
2
2
文登市人民法院
2人,司法警察职位
2
2
中 共 威 海 市 委 组 织 部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