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县委县政府决定,县公安局成立重点工程保卫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非在编合同制队员,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现就公开招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二)男性,户籍不限。
(三)年龄在20至30周岁(1995年12月31日至198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含中专、技校、职高)学历。
(五)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裸眼视力均不低于4.5,身高不低于1.70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的;
2、本人和家庭主要成员中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3、道德败坏或有其他不良嗜好的;
4、与原用工单位存在劳动纠纷的;
5、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30人,其中退役士兵20人。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采取在规定的时间内,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8日至30日
上午8:30至11:30 下午2:00至5:00
报名地点:平阴县公安局。
(二)报名、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严格按招聘条件要求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前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于
2、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提交《平阴县2015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毕业证、身份证、4张1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进行资格审查,在职人员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出具同意报考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以体检政审前提供,到时提供不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一份复印件。
3、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目测。目测合格人员,于
四、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素质测评、笔试和面试。
(一)体能素质测评
资格审查和目测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资格。
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附件2)相关规定。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素质测评不合格,体能素质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
体能素质测评,应聘人员应根据个人身体条件适度参加,如在体能测试中因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伤害事故及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作自愿放弃。
体能素质测评合格人员,于2016年1月8日,持本人身份证到平阴县公安局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等应知应会的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实行百分制计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情况综合确定。
(三)面试
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员确定。应聘人员登录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pingyin.gov.cn)查询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因个人原因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造成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每人的面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当场进行宣布。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情况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面试的具体事宜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政审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政审人员,若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员。
五、体检政审
对确定的体检政审人员,由县公安局组织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公安局组织进行政审,政审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犯罪,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并出具政审合格或不合格的书面意见。因弃权、体检政审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政府门户网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人员进行3个月试用,按规定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间先进行1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或试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培训、试用期间发试用期工资。聘用人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统一食宿,根据工作需要配发服装和装备。
聘用人员工资由县财政负担,扣除单位代扣代缴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险后月工资不低于2200元。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职务工资、加值班补贴、考核工资、通讯补贴。社会保险金按照企业人员缴费标准缴纳,个人承担部分由个人负担,单位承担部分由县财政负担。
劳动合同期为3年。合同期间聘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整岗位;聘用人员按规定享受单位奖励和相同的福利待遇,因国家政策和上级规定需要调整的,要服从国家政策和上级规定。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研究确定是否续签合同。合同期间对可办理派遣手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统一转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
七、纪律要求
报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诚信应聘。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要如实提供自己的真实信息,发现弄虚作假及舞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已被聘用的随时解聘。对在招聘工作中出具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八、信息发布
此次公开招聘的公告、成绩、公示等有关信息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pingyin.gov.cn)进行发布。
咨询电话:0531-85088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