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淄博市公安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及《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鲁人社发〔2011〕27号)等规定,现将体能素质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素质测评人员范围
应聘淄博市公安系统事业单位,面试成绩高于60分的人员,共计97人,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标准如下:
体能素质测评必须由应聘人员亲自完成。
根据山东省公务员局《转发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的通知》(鲁公局〔2012〕1号)规定,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体能素质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
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应聘人员总成绩。
三、时间安排及其他
1、集合时间:2015年11月11日(周三)上午9:00
2、集合地点:淄博市体育中心北门(张店区人民西路321号)
3、需携带的证件:身份证、面试通知单
4、注意事项:
(1)穿着适合进行体能素质测评的服装;
(2)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为弃权。
5、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533-2791826
市公安局组织人事处 0533-2189222、2138977
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
201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