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度沂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相关要求,按照“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和“急需紧缺岗位、乡镇(街道)卫生类和乡镇(街道)普通教师类岗位,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达到或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不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的规定,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对部分乡镇(街道)卫生类和乡镇(街道)普通教师类岗位不再取消计划(附件1),对其他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进行取消(附件2)。应聘被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请于5月6日17:00前向沂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县城祥和路34号,联系电话:0539-3257869)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于5月7日17:0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主动放弃。
特此公告。
附件:1、2015年度沂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不再取消招聘计划情况表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1 | 沂南县青驼中心卫生院 | 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 |
2 | 沂南县岸堤镇中心小学 | 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 |
2、2015年度沂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取消招聘计划情况表
序号 | 报考部门 | 报考职位 | 取消计划数 |
1 | 沂南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医学影像岗位 | 1 |
2 | 沂南县皮肤病防治站 | 临床医学岗位 | 1 |
3 | 沂南县结核病防治所 | 临床医学岗位 | 1 |
4 | 沂南县心理康复医院 | 临床医学岗位 | 1 |
5 | 沂南县心理康复医院 | 中医岗位 | 1 |
6 | 沂南县心理康复医院 | 医学检验岗位 | 1 |
中共沂南县委组织部
沂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