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4年济南市长清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的相关要求,按照“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其中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的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最低可按1:2的比例开考”、“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规定的进入面试人员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最低可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2比例要求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的规定,经笔试考试结束后根据实际参考人数,取消了部分招聘岗位。
特此公告。
济南市长清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