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1年济南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定于11月29日8:00到12:00在市人才服务局511房间,对进入我局所属劳动就业办、社会保险事业局、人才服务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人选范围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市人才服务局地点:经十路22399号。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硕士以上研究生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济南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介绍信;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