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全区共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80名,分A、B两类岗位。
报名时间:2014年7月16日至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牡丹区教育局院内一楼东大厅(重庆路北段1266号)。
领取准考证:2014年7月23日至24日到报名地点,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顺序按随机抽签的方法确定,主要从教学基本素养、仪态仪表、教学组织能力等方面对取得面试资格人员进行综合评价。
为加快全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省、市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全区共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80名,分A、B两类岗位。
1、A类岗位(中小学教师)220名(初中70名、小学150名)。语文42名、数学42名、英语42名、物理8名、化学8名、历史6名、地理6名、生物6名、音乐15名、体育15名、美术15名、信息技术15名,其中语文、数学学科各含“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者定向招聘岗位2名,体育、信息技术学科各含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1名。
2、B类岗位(幼儿园教师)60名。
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牡丹区2014年招聘教师计划分配明细表》,表中带*者为“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者、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学科招聘计划3倍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并将核减的计划调整到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最高的A类岗位学科。
二、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招聘对象为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国家统招全日制应往届毕业生,并符合以下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符合教师职业必备的身体条件。
4、年龄35周岁(含)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5、应聘中小学教师须取得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初中教师的须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应聘小学教师的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6、应聘幼儿园教师须取得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三、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由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具体办法如下: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16日至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牡丹区教育局院内一楼东大厅(重庆路北段1266号)。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交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提交近期一寸半身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对以上证件的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准予报名。
(4)定向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报名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菏泽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菏泽市招募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2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上述人员报名时,除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大学生村官要出具招聘合同,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要出具团省委认定的有关材料。
根据省、市有关政策规定,设置专项计划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截至目前服役期满退伍或在校大学生入伍、退伍后复学截至目前已取得毕业证、符合牡丹区接收安置条件、退伍后到牡丹区民政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报考定向招聘岗位,报名时须提交加盖牡丹区人武部退役专用章的《退伍证》。
符合定向招聘岗位报名条件的,经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名参与定向招聘岗位的招聘。
(5)报名须由本人填写《报名登记表》(在牡丹区政府网站《简章》附件中下载)并签字确认,报名时现场采集照片和指纹;笔试考务费按有关规定收取。
(6)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4年7月23日至24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
笔试命题、阅卷全权委托有资质的高等院校代理。
(1)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考试时限120分钟。卷面分值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即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等为20分,专业知识即所报学科的专业知识为80分。
(2)根据学科招聘计划和市要求,学科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 1:3的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学科招聘计划在10人(含)以上的按 1:2的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定向招聘人员按定向招聘计划分别单独划线,报考人员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的不享受单独划线的招聘政策)。笔试成绩、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在报名地点进行公示,同时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
3、面试
面试题目委托有资质的专家命制,面试评委聘请外地有资质的专家组成评委会。
(1)取得面试资格人员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等证件,同时按有关规定缴纳面试费。
(2)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如不能按时到达面试地点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3)面试顺序按随机抽签的方法确定,主要从教学基本素养、仪态仪表、教学组织能力等方面对取得面试资格人员进行综合评价,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分数为100分,面试成绩当日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2位小数)。在此基础上,根据学科计划和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公示,同时通知体检时间及地点。
4、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
5、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由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对其政治思想品质及档案、证件等材料进行审核,对思想品质较差、档案证件材料不合格、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参与邪教组织、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审核工作结束后,从考试、体检、审核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因违规、弃权、体检或审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6、培训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参加培训者须提交身份证、准考证。逾期无故不参加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及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根据学科计划和任职资格,按学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愿选择学校(成绩相同者抽签确定顺序)。若选择初中学校岗位的拟招聘人数达不到计划岗位总数,将空缺岗位调整到相应的中心校所属小学。
2、按照菏泽市《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菏人〔2007〕39号),拟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人社部门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区人社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编制管理。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取消编制。
五、加强监督
在整个招聘工作过程中,将菏泽市牡丹区政府网站及其他媒体及时公开信息,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应聘者,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牡丹区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牡丹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5685891 咨询电话:5685872
(牡丹区政府网址:www.mudan.gov.cn)
附:1、牡丹区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菏泽市牡丹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四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