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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潍坊市保安服务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身份性质
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和执法权,由潍坊市保安服务总公司与警务辅助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潍坊市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范围和报考条件
(一)全日制大学专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不限户籍;
(二)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86年11月30日至1998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2周岁(1984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四)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六)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嗅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
(七)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强制隔离戒毒的;
2、曾被辞退或者开除的;
3、曾在公安部门工作,自动辞职的;
4、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因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的;
6、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8、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至12月3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潍坊市保安服务总公司(阳光100城市广场5051号,8号楼8楼832房间)。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者,可在规定时间内持《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填写打印)、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及其他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及资格审查。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另交近期1寸同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手续。
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笔试等步骤,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专业技能测试
采取一定方式,对报考人员进行相关专业的技能测试,根据测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验》,主要内容包括应知应会的基本法律知识、时事政治等内容。笔试结束后,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核政审范围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和考核政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对因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职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聘用和待遇
经体检和考核政审合格的,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聘用期间,根据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培训或试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工资不低于规定的最低工资水平。试用期满,工资待遇按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补贴等执行,合计在2800元左右(含个人应承担的各项保险、公积金等费用)。
已就业的,须于签订合同前由本人提供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用工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wfrsks.com)公布,报考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并保持通信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8783731(市公安局)、7908836(市保安服务总公司)
附件:1、潍坊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潍坊保安01.doc
2、潍坊市保安服务总公司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及职位表潍坊保安02.xls
潍坊市保安服务总公司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