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按照《2016年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现就2016年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7月6日至7月8日(三天)
递补人员审查时间:2016年7月11日至7月12日(两天)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二、资格审查地点
资格审查地点:济宁市任城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服务大厅,济宁市太白东路11号(济宁十五中东校区西邻,可乘坐1路、36路、37路、203路、303路公交车到公交加油站下车即到)。
三、需提交的材料
1.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原件(本人签名)及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报名使用照片同底版)3张(背面注明考生姓名、报考职位)。
2.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和笔试准考证丢失的考生,请于7月5日登录济宁市任城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报名端口下载打印。
3. 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2016年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的考生,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的,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开具完成认定程序,符合认定资格条件证明,或者提供笔试、面试合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及体检表。
4.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无二代身份证者提供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
5.毕业证书、报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2016年应届毕业生中未拿到毕业证书的考生,提交所在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及能够正常毕业的证明。
已经正式就业的考生,报到证已交到就业主管部门,不须再提交报到证,但需提交《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证明信模板可在济宁市任城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http://rsj.rencheng.gov.cn/ItemView/232.aspx)。其他考生,必须提供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到证丢失的,须提交本人档案内报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以及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信。
6.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考生,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颁发的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在职人员或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其中考生所在单位有主管部门的,《证明信》须由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时加盖公章。已经专升本或录取为研究生的,考生要写出保证录用后放弃本科、研究生的声明。
8.报考定向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在任城区服务的,须出具镇(街道)的考核证明材料,在任城区外服务的,须出具县级以上主管机构认定的证明材料。
(2)“三支一扶”大学生。须出具“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级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考核材料。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须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4)任城区籍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区民政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9.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10. 资格审查材料复印件按照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准备好签字笔、双面胶等。
四、有关说明
1.资格审查必须由本人到指定现场进行,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
2.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4.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5.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工具须保持通讯畅通,手机号码更换的,请尽快与资格审查部门(单位)联系确认。因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及后续工作的,责任自负。
五、缴费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缴纳考务费70元。
资格审查咨询电话:15725377803
济宁市任城区教育体育局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