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淄博高青田镇学区中心小学招聘幼儿园非公办教师--笔试网校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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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淄博高青田镇学区中心小学招聘幼儿园非公办教师13人 笔试考教基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现就2019年田镇学区中心小学公开招聘幼儿园非公办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资格要求和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八)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9年8月1日及以前取得。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2019年8月1日。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资格证书,其余人员应在2019年8月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资格证或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其中报名时仅取得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应于2019年12月30日前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19年田镇学区中心小学公开招聘幼儿园非公办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录用。
四、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址:高青县田镇学区中心小学办公室。
报名时间:2019年8月1日-8月5日:上午09:0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咨询电话:0533—6969633。
1.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全面、详实地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并提供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所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每人限报1个岗位。
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报名信息经现场审核后,不能更改。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应聘报名。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填报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报名、笔试、笔试成绩、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拟聘用等有关信息在田镇学区中心小学网站(附件4)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2.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审查;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要审查不并说明原因。
3.取消核减计划: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将不能改报。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试卷、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为2019年8月10日上午9:00—11:00。
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
笔试结束后,按照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以核减后为准)1:2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
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用试讲、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根据公开招聘主管单位备案的方案,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要求详见面试公告。
面试考官一般由5人组成,聘请外单位考官。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三)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笔试和面试等考试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
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加试面试确定。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未按时提交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等材料的视为放弃考察、体检资格。
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由招聘主管单位负责组织。考察可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由招聘主管单位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
复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文件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公开招聘主管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公告中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签订合同时按规定执行。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类别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为保障正常教学秩序,新招聘人员应聘到教师岗位后,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辞聘。其余在本学年度内,不允许辞聘。
新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按照招聘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监督及其他
招聘全程田镇学区教育党总支及社会各界监督,咨询、监督电话及公告网址见附件4。
应聘人员如果认为招聘过程中的具体招聘行为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具体招聘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诉讼。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程序的,责任自负。
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文件和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高青县田镇学区中心小学负责解释。
附件:幼师招聘所有文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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