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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县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从事辅助性、临时性、非营利性的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范围
1、应聘人员应具有宁阳县户籍,符合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失业人员(符合其中一项即可),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
2、报考101岗位人员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至2001年10月期间出生);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报考102岗位人员年龄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3年10月至2001年10月期间出生);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普通话标准优先。
有违法犯罪记录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应聘;往年公益性岗位已录用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计划
共招聘110人,其中101岗位人员102人,102岗位人员8人,具体计划详见附件1。
三、资格认定
报考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于10月9日前到宁阳县人力资源市场(宁阳县长寿路264号)进行资格认定。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1、属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需提供相关失业材料:一是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提供合同解除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是毕业一年以上一直未就业且未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提供个人未就业承诺书。
2、属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的失业人员,需提供“个人承诺书”(材料须注明申请人员户口簿上所有家庭成员身份证号、与申请人员关系和失业状况,如家庭成员户口不在一起的必须至少注明配偶及子女的失业状况)。
3、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需提供县民政局出具的低保证明、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个人无业承诺书。
4、属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的失业人员,需提供离婚证明或配偶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个人无业承诺书。
5、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失业人员,需提供县扶贫办出具的证明、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个人无业承诺书。
对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人员,为其出具《资格认定介绍信》。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形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至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宁阳县人力资源市场 (宁阳县长寿路264号)。
4、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须登录“宁阳县政府网”(http://www.ny.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并填写《2019年宁阳县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和《诚信承诺书》 (附件3),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和《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与《2019年宁阳县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的照片一致),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资格认定介绍信》等材料。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考试
报考101岗位人员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报考102岗位人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县公益性岗位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报考102岗位人员根据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体检、考察
101岗位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102岗位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如出现成绩并列的:101岗位加试决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102岗位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如面试成绩相同的加试决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医院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招聘人数等额进入考察范围。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101岗位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成绩依次等额递补,102岗位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进入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阳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岗位。
聘用单位一旦确定,不得更改。
八、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期限、管理、待遇
1、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实行“谁使用,谁管理“的工作机制。公益性岗位的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到期不再续签,个人自主择业。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2、试用期和考核:试用期3个月,按年度进行工作考核,对试用期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公益性岗位待遇:月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宁阳县2019年最低工资标准1550元),用人单位按月足额缴纳社会保险。
4、公益性岗位补贴:依据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
本《公告》由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8-5628405
附件2:2019年宁阳县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阳县财政局
二〇一九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