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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兰陵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书记员20名:A岗男性10名、B岗女性9名、C岗1名(男女不限,具有摄影、图片编辑特长);司法警察5名(D岗男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劳务派遣制书记员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服从安排,工作扎实认真,具有较强的责任心,组织纪律观念强。
3、身体健康,相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年龄在18周岁至28周岁( 199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有司法从业经历者可放宽至198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5、同等条件下,有司法从业经历的人员优先考虑,报名时需提供单位相应的证明材料。
二、劳务派遣制司法警察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可靠、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吃苦奉献精神。
2、年龄在18周岁至28周岁(1993年9月30日之后出生),身高1.75米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退伍军人。
3、具备与司法警察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好的身体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本人或直系亲属系失信、限高、不良记录等人员的;
6、配偶或直系亲属从事律师职业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法院工作的。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
(一)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0月29日,逾期不报名者,一律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地点:兰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103室,报名电话:0539—5211478
(三)报名方法: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请登录兰陵县政府网站官网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承诺书。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
4、报考劳务派遣司法警察岗位的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5、填写完整的《报名表》(附件1)和《承诺书》(附件2)。
(四)本次考试所有信息均在兰陵县政府网站官网公布,请考生在相应时段及时关注栏目中信息的更新。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的后果自负。
应聘者须本人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五、考试
(一)劳务派遣制书记员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计算机测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兰陵县政府网站官网公布。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包含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专业知识,占总分30%。
2、计算机测试:计算机操作打字看打、听打、表格制作及文字编辑测试,占总分40%。
3、面试:根据笔试和计算机测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并在兰陵县政府网站官网统一公布。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计分采取百分制,主要考察问题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反应应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占总分30%。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计算机测试、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二)劳务派遣制司法警察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体能考核和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兰陵县政府网站官网公布。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包含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专业知识,占总分30%。
2、体能考核:项目为立定跳远、100米、1000米(按《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基本体能评分标准》打分),占总分30%。
3、面试:根据笔试和体能考核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并在兰陵县政府网站官网统一公布。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计分采取百分制,主要考察问题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反应应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占总分40%。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体能考核、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兰陵县政府网站官网公布。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对报考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空缺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期3个工作日。
七、政策待遇
所招聘人员委托兰陵县富民劳务合作有限公司实行劳务派遣,试用期3个月,试用合格后签订3年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聘用单位同意,可以继续聘任,法警年龄达到35周岁的不再续聘。新聘用人员参照我院现有派遣制人员工资待遇,按规定缴纳五险。每年按照省政府公布的工资增幅最低标准执行工资增长机制。
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因违反管理规定或个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予以解聘,解聘后不再享受本简章规定的政策待遇。
八、纪律
(一)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次招聘信息在兰陵县政府网站(http://www.lanling.gov.cn/)、兰陵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兰陵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9-5537139
附件:
附件1:兰陵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兰 陵 县 人 民 法 院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