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部分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根据公务员考录有关规定,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以下考生为面试人选(按准考证号排序):
招考职位及代码 | 进入面试最低分数 | 准考证号 | 姓名 |
民事行政审判法官助理职位一级法官助理及以下(100110001004) | 125.5 | 031142012007904 | 刘洋 |
综合文字职位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 (100110002002) | 126.7 | 031111011402030 | 房立俊 |
031111021900702 | 任家慧 | ||
031111070800618 | 张晶鑫 |
请递补人员按照《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按时参加面试。
联系电话:010—67556370、67556327(兼传真)
电子邮件:zgfzhaopin@court.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部,邮编100745。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