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大人才招引工作力度,推动成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成武县县直事业单位招引急需紧缺优秀青年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及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
(三)招引大学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9月13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9月13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9月13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有关要求详见《2024年成武县县直事业单位招引急需紧缺优秀青年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五)报考A1-A11岗位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历相应的学位证书。其中海(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国际公认的入围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高校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B1-B9岗位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取得国内高校博士学位;②取得国内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③取得2017年教育部公布的第一轮“双一流”建设高校(42所)和2022年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建设学科(含一级学科涵盖的二级学科)(附件2)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④海(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入围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前200名高校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留学人员仅可报考《2024年成武县县直事业单位招引急需紧缺优秀青年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注明“接受海(境)外留学人员报名”的岗位。
(六)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合作办学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的毕业生,均不列入招引范围。
(七)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八)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成武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以及从我县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半年的人员(截止公告发布之时),不得报考。有工作单位人员须取得原单位同意或已辞职,否则不得报考。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九)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但不得选择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十)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招引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引岗位及数量
招引岗位、数量、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有关要求详见《2024年成武县县直事业单位招引急需紧缺优秀青年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3日09:00—9月27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9月23日11:00—9月28日16:00
报名网址:成武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engwu.gov.cn/)
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9月23日11:00—9月28日16:00
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须真实、准确,对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引全过程。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标志是“信息审核通过!”),要于2024年9月23日11:00—9月28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2024年成武县县直事业单位招引急需紧缺优秀青年人才报名登记表》(请妥善保存,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系统关闭后将无法打印,后果自负)。
报名结束后,A1-A11岗位设定开考比例为1:3,资格初审通过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报名人员须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A1-A11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B1-B9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A9-A11岗位面试采取前置的方式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达到规定开考比例,报考此岗位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具体事宜另行公告,以公告为准)。面试及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一)笔试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二)现场资格审查
A1-A8岗位笔试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人员空缺,按该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在成武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A9-A11岗位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笔试范围。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人员空缺,按该岗位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名单在成武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B1-B9岗位,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达不到岗位计划数3倍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同一引进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人数相比引进计划数较多的,根据情况由成武县县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初试,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初试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1.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①《2024年成武县县直事业单位招引急需紧缺优秀青年人才报名登记表》;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还需提供上一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⑤在职人员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⑥公告和附件中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2.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
3.现场资格审查具体要求、时间、地点另行公告,以公告为准。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沟通应变、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仪容仪表等方面的情况。面试成绩在每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设定70分(含70分)为合格线。
(四)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结束后,B1-B9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A1-A11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招引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如同一个招聘岗位中最后名次出现2名及以上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学历层次高者、应届毕业生、年龄小者优先的办法确定)。
考察侧重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档案审核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招引资格。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与办理手续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招引人员,在成武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问题经查实影响招引的,取消其招引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对拟聘用人员办理事业单位聘用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对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在成武县正式服务期限(含试用期)不得少于五年,期限自聘用合同签订之日算起。
七、其他
1.此次人才招引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等相关信息,将在成武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考生务必时刻关注相关信息,届时不再电话通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2.其他未尽事宜由成武县县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技术咨询:0530-8988660
咨询电话:0530-8986195
附件1:2024年成武县县直事业单位招引急需紧缺优秀青年人才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2017年教育部公布的第一轮“双一流”建设高校(42所)和2022年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建设学科名单.doc
成武县县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13日
http://www.chengwu.gov.cn/10086/8a1af4577d6741fa017d763e2e91001e/18345545626153410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