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4年淄博市周村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的要求,根据笔试成绩和公告规定的比例以及笔试最低分数线,下列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见附件),请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本人于10月8—9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周村区人才服务中心(周村区青年路377号人社局办公大楼二楼东)进行资格复审,不准代替。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包括:《2014年淄博市周村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2014年淄博市周村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承诺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以上所有材料还需复印件一份。属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需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则视为弃权。因弃权造成的空缺,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上的(含最低分数线),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的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人,资格复审当天收取。(领取面试通知书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2014年淄博市周村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