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面试答辩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重点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以及岗位工作所要求的理论素养、创新能力等。每个应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每个问题回答时间不单独计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需提交《准考证》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身份证、《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2张、岗位条件需求的有关材料等。同时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和《面试工作纪律及相关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时间:7月3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
资格审查地点:济宁市农科院组织人事处(济宁市济岱路9号)
联系电话:0537-2035298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7月9日上午9:00-12:00
面试地点:济宁市农业科学研究院二楼会议室
考生按要求准时到达考点参加面试。
面试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并在《面试顺序表》上签字。
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考核和聘用程序。
济宁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