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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市2017年综合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面试入围考生:
根据《2017年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等相关规定,现将青州市综合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范围
报考青州市综合类事业单位岗位并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
二、审查时间、地点
(一)时间:5月 16日- 5月17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二)地点:青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二楼(青州市范公亭东路2638号,中百佳乐家超市东邻)
三、资格审查程序及要求
(一)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缴纳面试考务费,由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在笔试准考证上加盖公章。考生凭盖章的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二)审查合格的考生须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自备零钱)。
(三)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按各职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考生须按规定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如考生委托他人代审的,须同时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凡自愿放弃的考生,须本人到审查现场填写放弃申请。
四、需提交材料
所有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除提交本人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外,还需提交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也可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一)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应聘证明应包括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或从业时间、本人现身份、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等。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
(二)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还需提交如下材料: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要出具青州市委组织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青州市人社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户籍证明(户口迁到外地的考生还需提供迁移前户口本)。
(三)报考“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职位的,还需提交入伍通知书、退役证、青州市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出具的接收安置证明、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以及户籍证明材料。
(四)报考实验幼儿园“幼儿管理”职位的,还需提交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其中应届毕业生已2017年教师资格笔试人员提供笔试成绩单,但应于考察体检时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认定合格证明。届时不能提供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其他
面试及其他事宜将及时在青州市人社局网站(www.qzrsj.gov.cn)发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咨询电话:0536-3822718
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