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5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确认
考生报到、资格确认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考生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本人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1寸照片4张(用圆珠笔在照片背面写上名字、职位代码)。
4.考生本人报名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5.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原件及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除2015年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外,其他考生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另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否则视为不具备报考资格,并上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7.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考生,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考生,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考生,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 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考生,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8.面试确认书原件。
9.报考职位规定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以招考简章公布内容为准。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
二、面试安排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拟于2015年5月17日至5月20日间进行,每日上午9时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7时20分前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报到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慧心假日酒店(八一路延长线上,中国人民解放军绿化环保培训基地营区内)。
乘车路线:
武昌(或武汉)火车站乘地铁4号线至洪山广场站A1出口出站、汉口火车站乘地铁2号线至洪山广场站A1出口出站,出站后直行200米至八一路洪山广场公交站(武汉铁路局正门左侧)转乘413或515路公交车至八一路东湖村站,沿光谷大桥直行1.6公里即到(或在八一路东湖村站转乘340路公交车过光谷大桥至八一路沙湾村站下车往回走300米即到)。
具体面试人员名单、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及面试时间见附件。各考生应提前查清本人的确切报到、资格复审及面试日期。
三、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65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招录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体能测试人选。招录机关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精神,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医院操作) 要求及操作程序组织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组织实施体能测试。
政审考察人选与职位招录计划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实行等额考察。考察中,招录机关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和国家公务员局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当场签订承诺书,承诺被铁路公安机关录用后,不得转投其他单位,并确保其在本职位上工作满5年以上。如有违约,将上报备案。
(二)考生面试和体检、体能测试期间食宿自行安排,各项费用自理。特困生或享受低保人员(须提供县或县级以上相关部门出具书面证明材料)考生本人在面试和体检期间的食宿费用及体检费用由招录单位承担。
(三)请联系方式有变动的考生及时将变动情况电话告知招录单位,并保持联系手机或电话畅通。
(四)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将根据天气对入围下一环节考生进行体能测试,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运动服和运动鞋。
(五)有关招录的未尽事项请登陆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www.mohrss.gov.cn)、国家公务员局(www.scs.gov.cn)网站进行查阅。
联系方式:5月13日17时前:027-88316110
5月14日至20日:027-87403006
附件:《武汉铁路公安局2015年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
武汉铁路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