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面试1对1课程
菏泽联创世华:0530-5920208、5920206、15552365578、15552365579、16605302996
2019菏泽市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6名
为加强我局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队伍素质,根据《菏泽市人才新政30条》实施意见,经菏泽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菏泽市医疗保障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医疗保险事业中心2019年度拟公开引进6名优秀急需高层次人才。
一、组织领导
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在市人才办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监督指导下,由菏泽市医疗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
二、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引才岗位
详情见附件2。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国内高校毕业生须于2019年7月之前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取得博士学位;取得“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位;取得“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所建设学科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以后出生),2019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5月以后出生)。
(四)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半年的人员,不得报考。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五)专升本、在职学习、自考、委培(定向)等获取学历学位的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六)因报名人数不足造成岗位空缺的,由用人单位负责公告调整,并负责解释。
(七)被聘用人员须在我局工作五年以上。
(八)除以上条件外,还须符合岗位有关要求。
五、引进程序
此次人才引进按发布引进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及面试(答辩、面谈、交流等方式)、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备案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办法及时间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采取电子邮件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电子邮件报名需填写《菏泽市医疗保障局公开引进优秀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同时报送所获学历、学位影印件,电子邮件发送至 hzsylbzjbgs@163.com邮箱,报名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专业+电话”。
2.现场报名需提交本人签字确认的《菏泽市医疗保障局公开引进优秀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报到证等;在校期间担任学生职务、获得荣誉的相关文件、证书(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报考人员要对自己填写、提交的相关资料真实性负责,所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须真实、准确,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计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
3. 现场报名地点:菏泽市长江东路与武汉路交叉口菏建集团综合办公楼7177号19楼1913房间,菏泽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4.报名时间截至2019年7月25日。
(二)资格审查
1.电子邮件报名后,需进行网上初审,初审人员我们将以电子邮件回复或电话通知的方式通知本人(报名截止后,5天内未收到回复或电话通知,即为初审不合格)。
2.菏泽市医疗保障局将对初审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签订承诺书并进入面试范围。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问题,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取答辩、面谈、交流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沟通应变、岗位匹配度、语言表达、形象气质等方面的情况,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设7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体检与考察
1. 体检。面试合格者按照面试合格成绩高低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照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考察。组织人员对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以从应聘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招聘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名单由菏泽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审核并报市人才办核准,同时在灯塔-菏泽党建网(www.hezedj.gov.cn)、菏泽人事考试网(www.hzrsks.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信访举报,经查属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人员编制和人事关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手续前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材料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咨询电话:菏泽市医疗保障局 0530-7709919、7709901
监督电话:中共菏泽市委组织部人才办 0530-5310227
菏泽市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菏泽市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招聘条件、岗位及人数.doc
菏泽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