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应聘涉及两个及以上单位归类合并招聘岗位的人员,将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具体招聘单位。”的要求,第一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不含幼儿园教师岗位),请于2015年8月22日下午3:00,持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到沂源县教育体育局四楼大会议室(沂源县城胜利路4号)选择招聘单位;第二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含幼儿园教师岗位),请于2015年8月25日下午5:00,持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到沂源县教育体育局四楼大会议室(沂源县城胜利路4号)选择招聘单位。
确实因故不能前来选岗的可委托他人按规定时间前来办理,责任由委托人自负。受委托人除须提交选岗要求的相关材料外,还应提交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委托书写在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上,内容包括受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委托事项、委托人签名、日期等内容)一份。
选岗时未到又未委托他人办理的考生,本学段学科剩余的招聘单位为该考生工作单位。选岗后,拟聘用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所选择招聘单位报到。
截止2015年8月26日上午9:00,未办理选岗手续或无故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者,视为弃权 ,将根据《2015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被记入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的规定予以处理。
沂源县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
201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