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东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现将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现场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15年7月22日至7月23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8:00
二、现场资格审查地点
综合类和卫生类资格审查地点为东阿县人才交流中心(东阿县政府第二办公区二楼会议室)
教育类资格审查地点为东阿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三、现场资格审查要求
(一)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将本人报名表格和相关材料,送达相应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须向招聘单位提交1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3张(要求:须与网上报名照片同一底版,背胶相纸,正面下缘打印标注姓名)和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1、东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应聘东阿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
3、学历学位证书(资格审查时未发放学历毕业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4、报到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5、身份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6、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7、登记有工作单位应聘的,须提交已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协议或聘用合同的证明,解除劳动协议证明或聘用合同的期限截止到2015年4月26日;
8、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进入面试的,除出具学历学位证、户口薄、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其中: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9、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0、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11、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提交材料时,须提前将以上各项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准备齐全,并将需要留存的材料(用A4纸复印)按以上顺序整理、左上角订好,照片用曲别针别在材料左上角。
四、其他事项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材料时,应与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一致。凡提报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东阿县事业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
2、此次现场资格审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公正、公平、顺利进行,请应聘人员及时办理现场资格审查手续。如应聘人员放弃参加面试,应于7月22日下午17:30前提交本人签名的《放弃面试声明》。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的,视为弃权。
3、经审查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4、资格审查期间,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5、现场资格审查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办理,确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提交应聘人员本人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东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