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C类最低合格线40分,B类最低合格线35分。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于6月30日至7月2日到政务服务中心(B座817、819房间)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专科生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属于国外留学学历或国内高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学历,须出具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证明。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附件: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