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乳山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2015年乳山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合格分数线和面试资格审查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综合类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为50分,教育类、卫生类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为40分。
二、资格审查范围、时间、地点
人员范围:参加统一笔试且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
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7月6—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各职位资格审查具体时间见附件)。
综合类、卫生类考生资格审查地点:乳山市人社局公务员办公室(乳山市中苑街14号人社局院内前楼一楼西,联系电话:0631-6654170)。
教育类考生资格审查地点:乳山市教育局政工科(乳山市昆仑大厦6楼603室,联系电话:0631-6653731)。
三、资格审查时需提交的材料
1、《威海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需本人亲笔签名)。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提供)、身份证、资格证书以及其他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
3、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需出具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对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乳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暂不开具,但须在考察体检前提供。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要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
同意报考的证明(介绍信)主要内容包括:被证明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本单位工作(人事代理、委托培养)起止时间、工作岗位(专业)、是否同意参加乳山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并在时间落款处加盖相应公章。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的须写明在何时间段从事何岗位工作。在不同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由不同单位分时间段出具证明。
四、其他事项
1、取得面试资格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岗位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2、《威海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丢失的考生,可于6月17日-19日登陆威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打印;请考生提前准备好相关复印材料,资格审查现场不提供复印服务。
3、资格审查应由本人到现场办理,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并经乳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的,可由受托人持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他资料代为提交。
乳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