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拟面向我县乡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开选聘1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全县乡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符合条件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聘资格和条件
1、政治坚定,品行端正,热爱工作,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9月23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或妇产科学专业;
4、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和主治医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事专业”为妇产科);
5、在妇产科岗位工作5年(含)以上,能熟练进行剖宫产手术、妇科手术、计划生育手术等;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方法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9月23日(周二)~9月26日(周五)
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利二路295号,建设银行西邻人力资源市场院内东楼一楼南二室)
3、报名程序
报考者持《利津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考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岗位所需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彩色同底版一寸照片3张到报名点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聘工作全过程,经审查不符合选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录用资格。
(三)选聘内容和方法
选聘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面试具体方式为答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基础知识、工作技能。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照不超过3: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德才素质,主要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从事本专业年限、业绩及工作表现、年度考核、表彰奖励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察结果最终量化为具体分值。
考察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占80%,考察分值占2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经试用适应工作要求的,办理调动手续;不适应工作要求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三、其他
为确保此项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和权威性,各单位(部门)要密切配合,坚持条件,把好关口,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电话:中共利津县纪委(县监察局)5612388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5680621
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利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一四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