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莱城区人民医院因工作需要, 经院党总支研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士15名。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护理事业;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三)年龄 30周岁以下(1984 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至32周岁(1982 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国家统招类全日制医学院校护理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护士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单。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时间:2014年 7月31日— 8月 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
地点:莱芜市莱城区人民医院人事科(综合楼三楼东侧,电话6212175)。
需提交资料:居民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有工作经历者须提交所在医院出具的工作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招聘办法
(一)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采取百分制,其中笔试60%、面试40%。
1、笔式:所有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14年8月4日上午9:00至11:30,笔试成绩当日公布。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4年8月2日下午2:30至6:00。
领取地点:莱芜市莱城区人民医院人事科。
2、面试:笔试成绩公布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达不到1:2的比例,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成绩公布后,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最后根据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并列者,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人选。
3、体检
统一组织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4、公示、聘用
体检结束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医院网站、院内公示栏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半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待遇
工资为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加院龄补贴,交纳社会保险。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医院
2014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