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击违法犯罪、维护辖区社会治安,促进高新区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烟台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2013年公开招聘特勤大队协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特勤大队下设三个中队,每个中队20人共计60人。
二、应聘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并志愿从事公安特勤工作。
2、男性,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烟台市常住户口,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身高1.75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左右眼单眼裸视力在4.8(0.6)以上,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8日至8月8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高新区创业路77号公安分局二楼办公室(可乘坐17路、51路、567路公交车在华和美服饰站点下车)。联系电话:6922023,联系人:张警官(18660076718)。
3、报考人员需持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同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报名。社会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4、审查合格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主要测试考生公文写作、时政、法律等方面基础知识,采取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
对报考特勤大队协警采取笔试加分办法:中共正式党员笔试总成绩加2分,国家司法考试的加5分,具有公安、法律等专业专科学历的及以上学历的加5分,部队复员军人、退役士兵(军官)加3分,退役士兵(军官)曾立三等功的加3分,曾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加4分,以上各项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须在报名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在报名现场同时进行进行加分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加分审核手续以及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范围人员。
(三)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1000米长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体能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体能测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根据笔试占40%、体能测试占60%核算笔试和体能成绩,以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四)面试。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面试成绩计算当场公布。
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体能测试成绩占70%、面试测试成绩占3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依次按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测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仍不能确定的,再按学历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
(五)体检。体检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要求执行,因体检不合格而造成的缺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核。主要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是否有违法乱纪行为,以及本人综合表现、亲属相关情况进行综合考察了解。
(七)试用。体检、考核合格者,参加一个月岗前培训和两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领取试用期工资。培训考核及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另行自主择业。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聘用:
1、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少年管教或者劳动教养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直系亲属有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或正在服刑的。
4、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练习法轮功及其他邪教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特勤工作或者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工资待遇:
1、特勤大队协警聘用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月基础工资1500元(工资含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等费用)、浮动工资平均600元(此浮动工资为特勤岗位津贴,采取绩效考核的方式发放)。以后每年涨工龄工资50元。
2、特勤人员配发特勤专用服装。
六、其它
本简章解释权归烟台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烟台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201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