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淄博市博山区广播电视局公开招聘电视播音主持人员公告》规定:“根据初试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8的比例依次确定复试人员。参加复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按照实际初试人数进入复试”。现将进入复试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请参加复试的考生于2013年6月9日携带身份证、初试缴费收据到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位管理和考录科(博山区峨嵋山路20号),领取复试通知单,同时缴纳复试考务费110元/人。如需他人代领,代领人员需持自己身份证及复试人员书面委托书和相关证件。凡未按规定时间领取复试通知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博山区广播电视局
2013年6月5日
附件:复试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