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聘城管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城管协管员10名。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公开考聘对象需具有兰山、罗庄、河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户口,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5年5月16日以后出生),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宪法,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3、身体健康,适应应聘岗位的需要;
4、同等条件下,中文和法律专业优先。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20日-5月22日;
2、报名地点: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创业服务中心八楼城管分局办公室;
3、报名者本人需携带毕业证、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同版一寸红底彩色照片3张报名。报名人员要如实填写《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考聘城管协管员报名登记表》(可登陆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leda.gov.cn下载);
4、报名资格条件审查工作由开发区组织部和城管分局负责,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四、考试内容和办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采用百分制,按50%计入总分)
笔试主要内容为城市管理及相关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采用百分制,按50%计入总分)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该岗位工作应具备的相关素质及能力。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如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2、对拟聘用人员在开发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考聘期间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3、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缴纳社会保险。
六、注意事项
1、报考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本《简章》,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资料,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自负。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3、报考人员必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联系人:郑营 联系电话:0539-8785028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