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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国家公务员面试群 23025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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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已公布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为做好面试工作,现将参加面试考生需寄送的有关材料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成都海关各职位面试的考生于2016年1月28日17时前发送电子邮件到cdhgrjc@sina.cn进行确认,信件标题格式:“××职位××(考生姓名)面试确认”;信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和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报名时填报的各项信息如有变化,请在邮件正文中注明。
进入面试的考生如果放弃面试资格,必须在2016年1月28日前将放弃面试声明(格式见附件1,复印件必须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确认)传真方式通知成都海关,传真号码:028-85391318。随意放弃面试的考生,根据国家公务员局的规定,我关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并作为该生今后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的参考。
二、寄送材料
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于2016年1月28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邮政特快专递(EMS)将以下材料邮寄到成都海关(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顺中街66号 成都海关人事教育处教培科;邮编:610041)接受资格复审(请以邮政特快专递寄出,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并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
(一)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如下资料:
1.身份证、学生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2.考试报名登记表复印件(贴好照片,照片应与报考时提供的照片一致;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3.报名推荐表复印件(双面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在最后的备注栏中须注明培养方式、已经或即将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同时提供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如学校放假无法加盖公章,应注明学校联系人姓名、职务以及联系手机,并于现场资格审核时补交加盖公章的原件)。
4.户口本(户口登记卡)首页、本人页复印件(集体户可不提供首页)。
5.以应届身份报考的往届(14、15届)毕业生应提交由毕业院校就业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具备派遣资格的证明复印件,并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专升本的须附专科学历复印件)。
6.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复印件等)。
7.二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4张(照片应与报考时提供的照片一致),并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二)社会在职人员及待业人员应提供如下资料:
1.身份证、工作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2.考试报名登记表复印件(贴好照片,照片应与报考时提供的照片一致;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3.户口本(户口登记卡)首页、本人页复印件(集体户可不提供首页)。
4.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专升本的须附专科学历复印件);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复印件等)。
6.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有关单位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7.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8.二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4张(照片应与报考时提供的照片一致),近期全身生活照1张,并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2.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从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应在规定位置粘贴照片,所用照片须符合本通知第一项的要求。
3.考生所提交材料,不予退还。
4.请考生务必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能够及时联系到本人,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动,请立即将变动情况电话、邮件等方式告知成都海关,否则后果自负。
5.为及时沟通,答疑解惑,成都海关人事教育处建立招录QQ群(号码:134240594,群名:2016年招录),请考生及时加入,加入时注明本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四、请考生关注中国海关考录网和成都海关网站发布的关于考录工作的后续通知。
联系电话:028-85390076/85391856
传 真:028-85391318
互联网联系邮箱:cdhgrjc@sina.cn
成都海关考录QQ群:134240594
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顺中街66号 成都海关人事教育处1007室;邮编:610041。
特此通知。
成都海关
2016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