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长六号令)、《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规定,2013年山东省栖霞市拟考选部分应届优秀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具体意见如下:
一、考选数量及专业
考选数量为50名。重点考选水利工程、果树、食品加工、法律、经济管理、规划设计、建筑、金融财贸、环保、旅游、计算机、财会、中文等专业,其他专业也可报考。
二、考选的资格条件
1、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除外),须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大学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5年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3、思想品德好,组织观念强,遵纪守法,有吃苦奉献精神,服从统一安排。
4、学习成绩优良,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较强,有发展潜力。
5、学生干部中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6、身体健康,相貌端正,形象气质较好。
7、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8年至2012年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报考。
三、考选程序
(一)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报名条件者,持报名材料到栖霞市委组织部干部科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材料包括:
(1)学校统一印制并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需加盖学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组织公章(提供原件);
(3)担任学生干部的证明材料,需加盖学校或院系公章(提供原件);
(4)在校期间获得的主要荣誉和奖励(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身份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6)一寸近期同底版红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7)个人准备的其他相关材料。
报名时间:2013年2月19日至3月21日(农历正月初十至二月初十)
报名地点:栖霞市行政中心305房间(栖霞市腾飞路199号)
报名及笔试、面试均不收取费用。
(二)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进行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填写《栖霞市考选应届优秀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对考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或作弊的,立即取消考选资格。
(三)笔试。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按照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考计划。笔试定于2013年5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重点测试从事基层工作应具备的政治修养、综合素质、认知水平、实践能力等。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考选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四)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从事基层工作应具备的综合分析、组织计划协调、语言表达、应变、沟通等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设监督席,邀请纪检等部门参加,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现场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成绩。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范围。
(五)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统一组织进入体检范围的人选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体检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届高校毕业生减免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
(六)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经考察,存在影响聘用问题的,取消资格,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确定拟聘用人选。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
(八)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在栖霞市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网址:www.sdqixia.gov.cn)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使用
1、确定的聘用人员,由栖霞市统一管理使用,使用事业编制。为增加新聘用人员的基层工作经历,聘用人员统一安排到镇、街道、开发区锻炼两年,锻炼期满后,根据所学专业、锻炼期间表现和工作需要,适当调整到市直或镇、街道、开发区相关事业单位工作。
2、实行聘用制管理。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试相关信息以栖霞市政府网站公布为准,最终解释权归中共栖霞市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0535—5212981
监督电话:0535—5235207
电子邮箱:qxgbk@163.com
通讯地址:中共栖霞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山东省栖霞市行政中心305房间,腾飞路199号,邮编265300)
附件:栖霞市考选应届优秀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登记表
中共栖霞市委组织部
2013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