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研究,我局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演艺人员7人(详见《2012年青岛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演艺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应聘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4月20日以后出生),具体岗位的年龄、学历、户籍要求详见《计划表》。
(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应聘。
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凡在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为4月20日0时至4月21日12时。具体办法如下:
应聘人员登录青岛文化网(http:// www.qdwhw.com)下载《2012年青岛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演艺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如实填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将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qdswhjzk@163.com,邮件主题注明“报名登记表(岗位:XXX姓名:XXX)”。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4月22日下午13:30至16:00。资格审查地点为青岛交响乐团(市南区太平路9号)。资格审查须按简章要求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彩色近照3张及《2012年青岛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演艺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属在职人员的应聘人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2012年定向、委培毕业生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还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方能领取准考证,参加面试。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采取面试前置、统一笔试的方式进行。
(一)专业面试
面试方案在此简章发布后在网站上发布。
面试时间为4月23日下午13:30至17:30。面试地点为青岛交响乐团(市南区太平路9号)。面试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面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的方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青岛文化网(http:// www.qdwhw.com)公布,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放宽。技能测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
(二)统一笔试
进入笔试人员于4月25日至27日青岛人事考试网(http:// rsks.qdhrss.gov.cn),报名参加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的笔试,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等有关事宜详见《2012年青岛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笔试内容为A类综合知识,不指定教材。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5月12日9:00至11: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试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30%和7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将在青岛文化网(http:// www.qdwhw.com)上公布。
四、体检考核
按照总成绩,分招聘岗位,以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体检和考核工作按《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等规定执行
五、聘用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原始资料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
2、资格审查合格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并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在规定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报考青岛交响乐团演奏员的考生,须自备乐器,报名后到青岛交响乐团领取考试乐谱,考后交回。
4、报考群众艺术馆舞蹈编导的考生自备独舞、形体组合、基本功展示等,戏剧表演的考生自备小品表演、声乐、形体展示、朗诵、伴奏带等。
5、其他事项见《2012年青岛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演艺人员面试信息表》。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监督举报电话:0532-82862725(工作日接听)。
政策咨询电话:0532-82865865(工作日接听)。
单位咨询电话见附件《计划表》。
附件1:青岛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演艺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青岛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演艺人员面试信息表
附件3:青岛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演艺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4: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