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热点:“教科书式耍赖”需要“教科书式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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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则“教科书式耍赖”的视频在网上持续发酵。视频中,当事人赵勇讲述了父亲遭遇车祸成为植物人后所经历的生活巨变,并公布了两年多里与肇事司机就赔偿事宜交涉未果的录音与画面。肇事司机“我就是人品有问题,你在这说还有啥用”“就是躲着你,你爱把我怎么着怎么着”的耍赖撒泼,引发网友的一致谴责。截至目前,视频播放量已经达到6700多万,微博转发30多万次。
应当说,发布视频、选择曝光实属无奈之举。从案情本身来看,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交警责任认定明晰,法院也及时跟进,判决肇事司机进行赔偿,且“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然而,即使肇事者“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却还能逍遥法外,甚至买房买车,不免令人愤慨。最新消息显示,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肇事司机被拘留15日。在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程序后,赵勇一家仍在等待迟到的赔偿和道歉。
到这里,事件的解决有了眉目,但由此引发的讨论却值得思考。很多网友都在同情赵勇一家人在遭遇不幸后两年多里的挣扎,纷纷指责肇事司机对法律的轻视和对生命的漠视。但在同情和指责之余,如何能够让“教科书式耍赖”受到应有的约束,却是一道亟需解决的命题。
一直以来,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机制。正因如此,如今的失信成本不可谓不高。根据发改委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累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761万例,限制733万人次购买飞机票,限制276万人次购买列车软卧、高铁、其他动车组一等座以上车票。不仅海陆空全面限制出行,有的地方还尝试绑定“专属彩铃”、设置永久来电显示、查封微信支付宝账户,全方位敦促老赖们履行义务。
然而,即使“最狠制裁”,面对“教科书式耍赖”却依然“心有余而力不足”。究其原因,信用惩戒是道德谴责的延伸,当失信人选择闭门不出或者罔顾公序良俗的时候,就难以触及失信人的痛点。因此,要根治“教科书式耍赖”,需要针对性的“教科书式惩戒”。失信惩戒在力度上留下的空白,将由法律强制力来填补。
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换言之,对触犯拒执罪的老赖,除了在高消费等方面进行信用惩戒,还要善用强制申报资产、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据传调查询问等有力措施,让法律有“牙齿”,让老赖感受到“疼”。
“正义还在路上。”赵勇还在耐心等待。我们期待“教科书式的惩戒”早日来临,能够给这一家人生活希望的同时,也能让更多的人在遭遇耍赖的时候面色从容,拿起名为法律的强力武器。
命题预测:
当前我国诚信模式快速转型,从以道德号召、舆论谴责为主的诚信1.0时代,转向以社会诚信体系为主的诚信2.0时代。对此,请谈谈你的理解。
提出观点:
诚信2.0时代的到来是互联网+诚信构建的良好体现,将全民诚信问题提上了空前的高度,尤其是其化无形为有形,化抽象为具体的数据化动态化的管理模式,更值得我们为此打call!
论证观点:
言无常信,行无常贞,惟利所在,无所不倾,若是则可谓小人矣。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大规模城镇化的浪潮,使得社会结构逐渐由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过渡,传统的诚信1.0“被动约束”的特征已难以满足这种新常态的变化需求。社会上出现了诸如网络诈捐、老人跌倒无人敢扶、食品药品安全漏洞、老赖屡禁不止甚至“教科书式耍赖”等与法律法规背道而驰的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也提出了“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
因此,诚信2.0时代构建诚信制度的网络,首先是将道德层面的诚信要求更加具体化,甚至灵活转化为人人都需要的有形资产,例如支付宝中的芝麻信用积分实现租赁、交易、购房、金融等民生或金融活动;其次,也是对诚信奖惩机制的量化管理,真正实现失信问责和惩戒机制,及时记录社会各界失信违约行为,例如对于老赖的处理,不仅全面限制其个人海陆空出行,有的地方还尝试绑定“专属彩铃”、设置永久来电显示、查封微信支付宝账户,全方位敦促老赖们履行义务。最后,有道是“不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则衰”,诚信2.0的转变能更好地发挥群众的主观能动性,进而提升社会整体道德,为我国打造“征信国家”提供内源支持。
落实观点:
事实上,诚信2.0时代的转型,看似一个“架天线”的事,实则也存在如何“接地气”的难度。第一,从技术层面来看,组织部门需下大力气,打破信息孤岛,针对银行、检察机关、法院、旅游部门以及网络支付平台等的“黑名单”信息进行整合,建立健全以大数据和云服务为基础且覆盖全平台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才能真正得出公民个人准确的日常诚信信息,提高可行性;第二,从激励机制来看,需明确奖惩,加强重点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从“黑名单”的约束到“白名单”的奖励,真正做到“陟罚臧否,不宜异同”;第三,从法律依据来看,需从立法层面给与有力支持,避免信息的曝光造成对于公民人身权的损害甚至对于政府公权的质疑,要从道德及法律的双重保障中构建一个坚实的诚信新常态;最后,诚信2.0时代的转型要以诚信政府的打造为引领,建立各级政府和公务员政务失信记录机制,为社会提供信用产品和信用服务,形成上下一致左右协调的诚信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