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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临沂郯城县招聘16名社会救助公益性岗位人员 笔试考公基
为切实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2〕45号文件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3〕23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公开招聘社会救助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本次公开招聘社会救助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6人,主要从事社会救助服务工作。其中郯城街道2人,其他乡镇各1人。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热爱工作,有较强敬业精神,无违法违纪行为;
2、热爱乡镇民政工作,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善于沟通,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有郯城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5、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具有民政基层工作经历或具有社会工作者资格证的人员。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5)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9年2月18日—2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郯城县民政局政工科(团结路118号)
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须由本人携带个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首页、索引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免冠同底彩色1寸照片4张,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2、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一次性集中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在郯城县政府网站统一公布成绩。2019年2月22日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3、面试。全县统一划定笔试入围最低合格线,参加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不超过计划录用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不足2倍时,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4、考察、体检和公示。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的人员。考察、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对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
5、聘用。考察、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郯城县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郯城县扬帆劳务派遣服务中心签订劳务派遣员工合同。具体岗位按照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
四、岗位待遇
录用人员每人每月2200元并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3个月,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录用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本简章由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郯城县民政局负责解释。咨询监督电话:0539-6107977,0539-2657667。
郯城县社会救助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