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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临沂沂水县公益性岗位招聘30人 只进行面谈考核
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现面向全县公开招聘部分就业困难人员,从事辅助性、临时性、非营利性的公益性岗位。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30名就业困难人员,岗位为辅助性、临时性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临时设置的服务岗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沂水县户籍人员,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热爱工作,有较强敬业精神,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基本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熟练使用基本的办公软件,符合具体岗位要求的报名条件。
(三)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并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1、家庭生活困难且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享受城乡低保家庭成员;
3、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4、持有残疾证人员(能适应所报岗位);
5、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
三、报名程序及所需材料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谈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11月4日—11月6日(9:00-12:00,13:00-17:00)。
2、报名地点:沂水县华信国际大厦一楼西侧人才市场。
3、报名材料: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报名时,可从“沂水县政府网站”(http://www.yishui.gov.cn/)或“山东公共招聘网”(http://ggzp.hrss.shandong.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并填写《沂水县就业困难人员登记认定表》(2份)、《沂水县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登记表》(3份),也可到报名现场领取,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社所初审盖章,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处于失业状态并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毕业证、户口簿(属零就业家庭成员的须提供)、低保证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的须提供)、2张一寸照片等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县人社局组织对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包括工商登记注册信息、就业失业状况、困难情况等进行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及考录资格。
(三)面谈考核
面谈采用百分制计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按岗位分组进行面谈,面谈成绩待面谈结束后由考官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对报名出现空缺的招聘岗位,视具体情况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
(四)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相关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考察的重点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对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放弃者,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拟录用人员在山东公共招聘网、沂水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5天。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过三年,三年以后个人自主择业不再续签合同。
聘用后不适应公益性岗位工作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六)有关待遇
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用人单位给予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工资待遇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县人社局对设置公益性岗位的单位按照有关政策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
四、其他事项
(一)咨询电话:0539-2251374
(二)招聘录用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的监督,监督电话:0539-2231551。
本公告由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沂水县2019年公益性岗位聘用计划及职位表.xlsx
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www.yishui.gov.cn/info/2846/16247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