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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东省康复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9人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康复研究中心(山东省康复医院、山东省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是全省唯一一家省级公立三级康复医院,集康复、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位于济南市历城区唐冶新区围子山路3126号,医院占地面积158亩,建筑面积40000㎡。主要承担全省康复评定、康复治疗、康复训练、康复教育、康复工程、康复人才培养、市县及社区康复业务指导、康复信息咨询、康复宣传、康复科研等多领域康复工作。
医院现有综合康复区、儿童康复区、住院、门诊四大功能区,设有内科、外科、儿童康复科、神经康复科、骨关节康复科、妇科、重症医学科、手术中心、消毒供应室、健康管理中心、检验科、基因筛查实验室、超声科、放射科、高压氧医学科、药剂科、水疗中心、康复治疗部(运动疗法、作业疗法、言语吞咽疗法、物理因子疗法、康复评定、悬吊、针灸推拿等)、工程康复部、教育康复部、职业康复和社会康复部、心理康复部等科室。拥有全身CT、移动DR、数字胃肠机、彩色超声多普勒成像仪、磁控巡航胶囊内镜系统、自动生化分析仪、模拟仿真测试评价系统、多关节等速力量测试及训练系统、三维步态运动解析系统、步态训练与评估系统A3-M(康复机器人)等大型医疗设备,总投资近6亿,设置床位304张。
目前可以为孤独症、脑瘫、智力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服务,同时可以为脑卒中、脑外伤、脑肿瘤术后、帕金森病、多发性硬化、老年性痴呆、脊髓损伤、脑炎/脊髓炎后遗症、脊髓空洞症、格林-巴利综合征、周围性面瘫、周围神经损伤等各类成年患者提供优质康复服务。医院还针对各类骨折后、关节置换术前后、肌肉/腱、周围神经、半月板损伤或术后、颈椎病、肩周炎、椎间盘突出、坐骨神经痛、椎管狭窄症、骨性关节病、腕管综合征、肘管综合征、截肢后的康复治疗,适配假肢、矫形器前后、肌筋膜炎、腰椎小关节病、网球肘、狭窄性腱鞘炎、跟腱炎等病症引起的功能性障碍开展相关系统性康复治疗服务。各专业科室发挥各自技术优势,为各类残疾儿童和成年病人进行系统的康复治疗及训练,使患者身心功能得到科学有效的补偿、改善、重建以及最大限度地恢复,减少和防止残疾的发生,增强他们回归家庭、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09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2人;中级专业技术人员76人;初级专业技术人员111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合岗位的身体条件;
4.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6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6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69年7月16日以后出生);
5.符合岗位所需的条件要求。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0年7月16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国家规定择业期内(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根据鲁人社字〔2020〕44号文件的精神,应届毕业生、国家规定择业期内(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因受疫情影响暂时不能提供医师执业证、护士执业证的,可做出个人承诺,先报名应聘,医师执业证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向医院提供,护士执业证须在试用期内取得并向医院提供,未按照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的应聘人员,医院将与其解除聘用关系。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具有本省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2020年7月16日前核发)的残疾人,可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http://www.sddpf.org.cn/)和山东省康复研究中心(山东省康复医院、山东省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网站(http://www.sdskfyy.co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方式等事宜请及时关注山东省康复研究中心(山东省康复医院、山东省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网站(http://www.sdskfyy.com/)通知。
报名人员登录山东省康复研究中心(山东省康复医院、山东省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网站(http://www.sdskfyy.com/)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面向博士及高级专业技术招聘的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非系统开放报名时间应聘人员也可报名电话(0531-81210505)联系报名事宜。简章公布后,单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在山东省康复研究中心(山东省康复医院、山东省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网站(http://www.sdskfyy.com/)通报博士及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空余情况,供应聘人员参考。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不含博士及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审查时要求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含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符合条件的发放面试通知单。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①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身份证;
②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7月16日之前取得)、身份证;
③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
④“其它条件要求”中所要求的各类资格证书、相关证明等;
⑤本人签名的《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⑥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博士和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等方式组织。
1.笔试
笔试根据不同岗位组织试题,满分为100分,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情况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按招聘岗位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及应急应变能力等方面内容。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和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招聘采取简易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笔试时间、地点、准考证及诚信承诺书打印等事宜的具体通知将在我单位网站统一公布,应聘人员应密切关注单位网站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531-81210505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唐冶新区围子山路3126号
邮编:250109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省康复研究中心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