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拟公开招聘养犬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任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2.具有威海市户口;
3.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男性(需现场协助执法),30周岁以下(1982年6月4日以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经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3年 6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综合窗口,咨询电话:0631-5982003。
3.报名办法
报名者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三、招聘方法
1. 体能测试
对应聘人员进行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 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1000米,引体向上。体能测试按4个项目各占25%的比例,采取百分制方法合成应考人员体能测试成绩。体能测试结束后,以体能测试成绩高低按招聘计划1:6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
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人员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由评委现场打分,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按体能测试和面试3:7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四、体检、考察和录用
人事劳动局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统一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人事劳动局会同区公安分局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了解,主要了解其道德品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
确定的聘用人员,要自接到录取通知之日起15日内办理完聘用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由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保安服务公司与其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期为1年,试用期3个月,对试用期间不符合聘用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予以解聘。
五、体能测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
2013年6月4日